线上配资网址 深圳成长混合C,金信深圳成长混合A: 金信深圳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发布日期:2025-06-05 22:16 点击次数:54

编制日期:2025 年 05 月 19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05 月 2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金信深圳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 002863
基金简称 A 金信深圳成长混合 A 基金代码 A 002863
基金简称 C 金信深圳成长混合 C 基金代码 C 020180
基金管理人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2 日 -
日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黄飙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5 年 07 月 0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杨超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6 年 10 月 09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从主要业务
或者主体位于深圳的上市公司中选择具有持续
投资目标
成长能力的公司进行投资,力争为投资者获取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
市的股票)、固定收益类资产(国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公司
投资范围 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债券
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
(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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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
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为 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合同界定
的深圳成长主题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
的 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
债券,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
规定;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
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
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宏观经济指标以及各项
国家政策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
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大类资产
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基金以深圳区域为投资主题,投资范围为主要
业务或者主体位于深圳的上市公司,深度挖掘
深圳在城市提升、改革转型、科技创新以及与
世界经济融合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投资机
遇,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
主要投资策略 益。
在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依托基金
管理人固定收益团队的研究成果,综合分析市
场利率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的积极投
资策略,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实施积极主
动的组合管理,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
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
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
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同时密切关
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
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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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
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
深证成份指数收益率×65%+中证综合债指数收
业绩比较基准
益率×35%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
风险收益特征
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
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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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金信深圳成长混合 A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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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 万元 1.50% 非养老金客户
元
元
M≥500 万元 1000.00 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前收费)
M<100 万元 0.375% 养老金客户
元
元
M≥500 万元 1000.00 元/笔 养老金客户
N<7 天 1.50%
赎回费 30 天≤N<365 天 0.50%
N≥730 天 0.00%
金信深圳成长混合 C
份额(S)或金额(M)/持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N<7 天 1.50%
赎回费 7 天≤N<30 天 0.50%
N≥30 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末,按月支付/1.20%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
末,按月支付/0.20%
销售服务费 C 类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可以在 基金财产
其他费用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 相关服务机构
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
《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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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金信深圳成长混合 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金信深圳成长混合 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
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
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模型风险、合规性
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将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虽然按照风险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但并不能完全
抵御市场整体下跌风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会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
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
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
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
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可能也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
性。同时由于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的波动性较大,且各类材料不公开发布,也大大
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度。
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
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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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差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指期货合约头寸所要求的
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
波动。
(6)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7)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出现故
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信用风险是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
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利
率风险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上
升,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
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
险;提前偿付风险是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xfunds.com.cn客服电话 400-900-8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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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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